摘要: 當時,哥大法律系在全美排名第三,而計算機系只是新設的一個專業,如果我選擇計算機這個基礎不是很厚重的專業,前途看起來并不很明朗。如果選擇法律系,我的前途大概可以預測到:做法官、律師、參選議員等等。因為在我之前有很多范本,我可以照著規劃。而選擇計算機專業,我甚至連將來要做什么都想不出來,當時也沒有軟件工程師這種職業。但是,我想的更多的是“人生的意義”和“我的興趣”(做一個不喜歡的工作多無聊、多沮喪?。。?,并沒有讓這些現實就業的問題影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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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9 17:37 七星重劍 閱讀(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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