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d2school QQ群里有網友在討論這一內容,我試圖做個整理。
幾點基本知識:
1、如果類A是類B的友元,則類A(的成員函數)可以直接訪問類B的私有成員。
2、友元不能繼承。也就是說,類A是類B的友元,類D是類B的派生類,則類A并不會直接是類D的友元。通俗一點,父親的朋友,并不天生就是兒子的朋友。
3、虛函數的基本知識就不說了。
來看下面的幾段代碼:
Code:
1. class A;
2.
3. class B
4. {
5. private:
6. virtual void output()
7. {
8. cout << "B::output" << endl;
9. }
10.
11. friend class A;
12. };
13.
14. class D : public B
15. {
16. private:
17. virtual void output()
18. {
19. cout << "D::output" << endl;
20. }
21. };
A 是 B 的友元類, 而D是B的派生類。 所以,若想在A中直接訪問D的代碼,則編譯不過:
Code:
1. class A
2. {
3. public:
4. void test()
5. {
6. D d;
7. d.output();
8. }
9. };
這一點大家都沒覺得有問題,畢竟書上寫得都明白直觀:父類的友元,并不會因為繼承,而成為派生類的友元。
但若代碼改成這樣,編譯器似乎就被欺騙了:
Code:
1. class A
2. {
3. public:
4. void test()
5. {
6. D d;
7. B* pb = &d;
8. pb->output();
9. }
10. };
沒錯,很多人會認為這種代碼,就算能通過編譯器,也很可能是一種不好的代碼,因為它怎么看都像是在欺騙編譯器。是這樣嗎?先不討論。先問一個問題:上面的08行代碼,output調用的是B類的那個output,還是D類的那個呢?
回答正確并不難——既然會認定這段代碼帶有“欺騙”性質,而且又注意到output是一個“虛函數”的話——就能能正確地解答: 調用的是D類的。A明明只是B的友元,但卻通過一個簡單的類型轉換,就訪問了D類的那個私有函數,所以會覺得這是一種“欺騙”。
如果這是一種欺騙,那我們先來回答這個騙局為什么能成立:因為“友元”的判斷(resolve),在編譯期決定;而虛函數在運行期去resolve。在編譯08行代碼時,編譯器看到*pb的類型是B,而A是B的友元,所以允許它調用output(它認為是B::output);而在運行時,由于output是虛函數,所以最終被決定到D::output頭上。
沒時間細查手頭的《The Design and Evolution fo C++》,但不管這樣的設計是有意為之,還是無奈之舉,或者僅僅是C++眾多的特性“正交”現象之一,我個人覺得這個特性其實正是我們想要的。
一、首先要理解為什么派生類不應該繼承基類的"友元",這一點很多C++的書講到了
二、其次要理解它的語法機制:前面講的,一個編譯期屬性與一個運行期屬性相遇了……
三、要理解如果想關掉這一類欺騙,其實做不到。且來看看,該法之一是在編譯期,也檢查實際調用對象的類型,前面的示例代碼不難做到這一點,但下面的代碼中,pb來自一個形參:
Code:
1. A::test_2(B* pb)
2. {
3. pb->output();
4.
5. }
四、要理解有時候,人們其實就是在故意做這種事,最典型的做法,就是通過非虛函數調用虛函數:
Code:
1. class B
2. {
3. public:
4. void Action()
5. {
6. this->DoAction();
7. }
8. private:
9. virtual void DoAction() = 0;
10.
11. // friend class A;
12. };
任何一個合格的C++程序員,都應該學會這種作法。DoAction是一個純虛函數,這里我們更決絕一點,干脆讓它是私有的,這就是逼著派生類自己去實現一個完全自我的DoAction(),假設有個class D : public B,并且聽話地實現了DoAction。具體D的定義,為節省點篇幅,不寫了。
注意到第11行的注釋, class A 現在已經不是 B 的友員了,但不要緊,我們只是想在新版的類A中,調用Action函數,而它是public的,所以這里不需要友元來攪和。
Code:
1. class A
2. {
3. void test()
4. {
5. B* pb = new D;
6. pb->Action();
7. }
8. };
pb 調用了非虛的B::Action函數,但在Action內調用了虛函數DoAction,再由于pb實際指向的是D對象,所以最終調用的是D::DoAction()——這了無新意對不對?只要學過一點C++的多態,都會懂這一點。沒錯,它太司空見慣了,基本上所有C++程序員每天都會在寫類似的代碼——這就是我想說的,有時候,看起來在調用基類的代碼,但實際上在調用派生類的代碼。假設我們修改了語法規則,逼著虛函數在遇上友元之后失效,那就是逼著程序員不去用friend,去將更多本來應該是private的成員,用各種該法寫成public的。
五、接著,是一個看起來很簡單,但卻被很多人誤解的概念:友元是破壞了封裝了嗎?錯,友元其實是促進了更好的封裝。它基于這樣的需求:有一個類,它有那么幾個成員(數據或函數),它只能對個別的其它類公開,這時,你可以考慮使用友元這項技術。如果不用,會有很多人就把那些成員直接修改為public,結果:原本應只對個別類開放的屬性,變成對所有類開放了。俗氣一點,法律規定老婆可以在私有場合下看老公的屁屁,如果法律強制規定不允許有這種例外,那很可能會有一些哥們,直接把屁股public出來就上街了——你若問他為什么,他也很無辜:我不過是想讓我老婆方便一些。
六、讀了第五點,對OO有一套的C++程序員要“筆試/鄙視”我了,好,好,我知道既使不用friend的屬性,也可以美滿地實現前述的,類似老婆看老公屁股的問題——我是說,通過OO技術,避開需要只對部分類開放權限的需求,而轉化為第三方(比如某個接口及它的實現類)中——不管如何,你必須承認友元沒有破壞封裝性,因為其它解決這一問題的的,似乎更純粹的OO技術,它們美好的地方是在于更細的類顆粒,以及更好的類組織(不美好地方是,效率差了點,以及對OO思想非得有點水準,否則會繞暈掉,為了不讓Cer笑話,我們不提太多)。
七、不過,縱算如此(第六點),我還是是狡辯一句:就算是在那些看起來很純的OO語言里,其實也有友元的影子啊。比如Java,是沒有friend關鍵字,可以它的內部類(非靜態的內部類),可以直接訪問外部類,難道不是友元嗎?——事實上,這也正是在C++使用friend最主旋律的用法(我甚至不用寫“之一”)。再如Object Pascal(Delphi),是沒有friend關鍵字,可是只要是位于同一個代碼單元(就是同一個.pas文件),則其中所有類天生就是可以互相訪問?。ó斎?,需首先滿足可見性)——這是當年我用Delphi時覺得最爽的地方之一了,既然號稱更OO的語言都留了一手,為何C++不能呢? :)
八、第七點明顯帶有情緒化,這不符合C++之父對我們的期望: “ 在C++設計中有一條指導原則,那就是,無論做什么事情,都必須相信程序員。與可能出現什么樣的錯誤相比,更重要得多的是能做出什么好事情。C++程序員總被看作是成年人……” 。在C++的大千世界,差異性永遠被尊重,有人不愛用template,那不用就是; 有人堅決認為只要有private和public就足夠了,那就把protected忘記吧,甚至有人認為virtual也是多余的——很多人就是把C++當成另一種C使用,那都可以接受。friend也一樣,如果你不用,它的存在并不會給你帶來什么性能損失,你要做的就是用很OO或很不OO的,但是你熟悉的方法去滿足友元的需求而已。
九、一定要這個第9點。除了友元類,更常見的其實是友元函數。很多操作符的重載,都需要全局的友元函數來減輕相關類的public出太多成員。這一下扯到“操作符重載”有用嗎?哇,這是另外一個經典的問題了,它曾經引起的糾紛,比這個“友元”所帶來的,要熱鬧上幾倍呢。就此打住。
十、最后一點,C++初學者如何學習這門語言眾多的,又容易產生正交效應的特性呢?我有個建議:先有個基本了解,做點練習,但并不需要急著真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