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模式
開放源碼軟件《open-source》是一個新名詞,它被定義為描述其源碼可以被公眾使用的軟件,并且此軟件的使用,修改和分發也不受許可證的限制。開放源碼軟件通常是有copyright的,它的許可證可能包含這樣一些限制: 著意的保護它的開放源碼狀態,著者身份的公告,或者開發的控制。“開放源碼”正在被公眾利益軟件組織注冊為認證標記,這也是創立正式的開放源碼定義的一種手段。
“開源軟件”可以進行商業化運作,“商業軟件”同樣也可以選擇“開源”。“開源”的目的是方便知識共享,而商業化運作則是為了將停留在“知識”層面上的軟件代碼與文檔轉變為適應商品社會需求的“軟件商品”,從而使知識盡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但從美國到歐洲再到中國,開源商業化卻明顯不同。
在中國,開源軟件的最大意義是自主可控,保障信息安全,其次才是多供應商、成本低等等方面的考慮。開源軟件的“開源”特性在中國比在歐洲更為重視。
美國是商業利益。在美國,是風險投資驅動開源軟件業務的發展。美國已有一個很大的、成功的私有軟件業務,美國的目標是建立下一代的軟件公司。
雙許可證商業模式
在美國,基于雙許可證的商業模式(或是在一個商業許可證下再許可開源代碼,或是銷售一個基于開源軟件上的增值商業版本)已是很普遍的。
開源商業模式
美國公司不愿意做服務商業模式,因為人力資本很貴。它們關注于提供產品,如提供私有的增值產品或在提供開源軟件版的同時提供企業版。
在歐洲,訂購服務和支持模式是主要的,而在美國,認為服務模式不可擴展,應是產品模式。
在中國,開源商業模式主要是服務,但是也有廠商銷售基于開源軟件開發的“自主版權”軟件,采取產品模式。當然,也有二者混合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