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經濟改造方案
杰斐遜不但以實現政治上的自由平等為己任,而且也夢想建立一個社會上和經濟上相對平等的、沒有剝削的、以小農為主體的社會。為了建立這樣一個社會,他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改革方案:
(一)鏟除“人為的貴族”,用“自然的貴族”取而代之
杰斐遜本人雖然出身貴族,但是他最看不起貴族。他認為當代美國的貴族是以門第和財富為基礎的,并且稱他們為“人為的貴族”。他說:這樣的貴族“既
無道德,又無才能”,是社會上的蠹蟲,是“政府里面的敗類。”[105]這種“人為的貴族”之存在,是造成社會不平等的重要原因。因此,他要求鏟除這樣的
貴族。為此,他提議采取以下幾種措施:第一,廢除嗣續限定法;第二,廢除長子繼承制。他認為實施這兩項措施將從經濟上打擊“人為的貴族”,“砍掉人為的貴
族之根”。弗吉尼亞之廢除這兩種制度,就是他努力的結果。他曾得意地說:在整個獨立革命中,沒有任何改革比弗吉尼亞之廢除除嗣續限定法及長子繼承制更為重
要的了。但是實際上如貝林所指出的,嗣續限定法和長子繼承制從來都沒有在北美生根,甚至在潮水地帶的弗吉尼亞也是如此。在土地價廉和容易取得土地的地方,
這種法律上的限制是沒有多大實際意義的。因而在革命期間及革命后在法律上廢除嗣續限定法及長子繼承制,并未起過多大的實質性的作用。而且,在這以前,北美
地廣人稀的條件就已經判決了它們的死亡。[106]其實,在南方,為了砍掉貴族之根,更有效的辦法是消滅種植園奴隸制度,而對于這一點杰斐遜似乎沒有認
識。
在杰斐遜看來,鏟除“人為的貴族”,任務只完成了一半,他還主張另外培養“自然的貴族”來代替“人為的貴族”管理國家。在他眼中,所謂“自然的貴
族”便是德才兼備的人才。他說:“我認為最好的辦法,便是……讓人民去自由選舉,把自然貴族選出來,而摒棄人為的貴族。一般說來人民會選出真正德才兼備的
人的。”[107]到1813年他又表示:“如果我們自己的公民的道德、物質狀況使他們有能力選出德才兼備的人去管理自己的政府,并且每隔不長的時間就重
新舉行選舉以便使他們有可能撤免不忠誠的公仆的話,……我就心滿意足了。”[108]
(二)消滅貧富懸殊現象
杰斐遜反對財產上的極端不平等現象。1785年10月28日他在致麥迪遜的信里指出財產上的“這種極大的不平等的后果給廣大群眾帶來那么悲慘的生
活”。他說:“無論何時在任何國家出現荒廢土地及失業的窮人,這就說明財產法擴展到侵犯自然權利的地步。”[109]他看到富人對于窮人的掠奪,感到痛心
疾首,并且認為這是人吃人的現象。[110]1785年秋他在法國楓丹白露由于親眼看到農民過著牛馬不如的悲慘生活而傷感不已,并且敏銳地看出:財富過分
集中在少數人手中是造成農民貧困的主要原因。[111]然而,他又“感到平均分割財產是行不通的”,所以他主張采取溫和的措施:“讓它的分割與人心的自然
感情聯系起來進行,靜悄悄地縮小財產上的不平等。”[112]他提議采取下述幾種措施:第一,實行累進所得稅:“豁免財產在某種標準以下的一切人的稅,而
按幾何級數向財產在這個標準以上的人征稅”。第二,把未開墾的土地分配給無地的人。[113]1776年他向弗吉尼亞的代表大會提議,凡土地財產不及50
英畝的人,都應該無代價地分到50英畝的土地;土地財產在50英畝以上的人則無權分到土地。他同情在邊遠地區的“占地人”,他贊成把西部國有土地分成小塊
無代價地分配給他們,而不是賣給他們,并且希望這些貧苦的勞動者在分到土地后,不必向州政府繳納地租。他反對政府把國有土地贈送已經擁有大量地產的人。
[114]但是,杰斐遜的這個主張只停留在口頭上,當他在1800年任美國總統后,他并沒有實行這個主張。1804年他所頒布的土地法雖然降低了西部國有
土地的出售條件,還可以分期付款,但距離無代價分配土地還是很遠的。
(三)建立一個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業社會
杰斐遜對于上升發展中的資本主義抱很大的反感。在英國的旅行,使他親眼看到英國勞動人民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所蒙受的種種苦難。而且,他還看出,資本
主義把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使大多數人陷于赤貧和破產,“把社會上大多數人變成貧窮的自動機器。”他認為商人在市場上賤買貴賣,這個職業不可避免地導向
狡猾欺騙,并且通過投機、陰謀及操縱造成大量財富的集中。[115]因之,他很自然地要求美國避免資本主義災難。按照他的想法,為了避免資本主義災難,應
該在美國建立一個以小農為主體的農業社會,他希望美國人民“既不從事商業,也不從事航海業,……我們全體公民都將是農民。”他說:“我們不愿意看到我們的
公民在工作臺旁勞動,或者手搖卷線桿。……讓我們的工廠留在歐洲吧!”[116]
在杰斐遜看來,美國得天獨厚,有條件成為一個以小農為主體的農業社會。他說:“在歐洲,土地或者被開墾出來,或者被封鎖起來不讓耕種者染指,因
此,不得已只好依靠制造業來維持其過剩人口。但是,我們卻有大量土地在吸引農民去耕種”,因而美國的“全體公民都去從事土地的改善”,是不成問題的。
[117]他之所以希望美國成為一個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業社會,還因為他感到自由平等的和獨立的農民是政治民主的最好的基礎,而工業資本主義的發展將破壞民
主政治的基礎。他相信生產方式之不同會產生不同的性格。他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當我們擁擠在大城市里面的時候,我們也將和歐洲一樣腐化下去,而且和那里
一樣互相殘食。”他還認為,在工業社會,工人依賴于資本家,而“依賴會產生奴性及貪財心理,扼殺道德的萌芽,并且為野心家的陰謀準備適當的工具。”他說,
“一般說來,任何一個國家公民的其他階級的總和與農民的總和之間的比例,是不健康的部分與健康部分之間的比例,并且是衡量它的腐化程度的晴雨表。”
[118]他又說,“工匠階級是罪惡的勾引者,是一個國家的自由會借以被全面推翻的手段。”相反地,一個以小農為基礎的農業社會則會培養人民的善良的品
德,從而對于民主政治的鞏固發展大有裨益。他用最美好的詞句去歌頌農民的美德。1785年他在一封信里寫道:“耕種土地的人是最有價值的公民。他們是最為
生氣勃勃的、最獨立的、最有德行的人,他們與國家聯系在一起,并且用持續不斷的紐帶和它的自由及利益結合為一體。”[119]
其次,杰斐遜認為從經濟角度來衡量,農業也遠比工業更為優越,因為前者所創造出來的財富比后者更多得多。他說,“最能增進國民財富的是可以誘發
農民勤勞的大量未墾土地呢還是制造業?主要應該考慮這樣的事實:農民把勞動用在土地上,會使土地自動增加大量的東西:每播一粒小麥于地上,就會生出20、
30甚至50倍小麥,相反地用在制造業上面的勞動卻不會增加新的東西。幾磅的亞麻在他手中只會生產出幾個本尼威特(英國金衡單位,等于1.555克——引
者注)的花邊。”[120]但是,如馬隆所指出的,杰斐遜之喜愛農業社會而討厭工業社會,更多地基于道德的政治的理由,而不是基于經濟上或者其他方面的理
由。[121]
不言而喻,杰斐遜的思想帶有重農主義色彩。他研究過重農學派的許多著作,與法國重農學派尼摩爾交往甚密,因之重農學派對他發生影響是很可以理解
的。[122]但是必須看到:重農學派思想中的反民主傾向是他所反對的。比如,重農學派主張私有財產(首先是土地財產)是社會構造的基礎,因而社會成員的
政治權利應該與財產多寡相適應。杰斐遜就反對這個觀點。他在批評尼摩爾為南美共和國所草擬的憲法草案時,就尖銳地指出社會構造的基礎應該是人民的社會契
約,訂立契約的目的在于滿足人民的要求,因之社會的一切成員在國家形成及統治中都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利。他質問重農學派道:你們抹煞了沒有土地的人的地位,
而沒有土地的人正是構成自古以來的社會的多數。
不過,總的說來,杰斐遜關于建立以小農為主體的農業社會的整個想法,是烏托邦的,因為在資本主義上升發展的條件下,要想維持這樣的社會,是根本不
可能的。小農經濟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必然要發生分化,必然要走上資本主義道路。而且,他對于工業、農業的看法,對于工人、農民的看法,也有主觀唯心主義
偏見。特別是他夸大了小農的品德,歪曲了工人階級的形象,更是不對的。
但是,杰斐遜到晚年改變了原來的主張。在拿破侖戰爭中,中立國船只遭到掠劫,使歐洲工業品無法運到美洲來,這就使得他認識到美國發展工業的必要性
及迫切性。他在1816年就開始了這個改變,他說:在拿破侖戰爭中,“海盜行為蔓延于陸地和海上,……在這個國際之間秩序混亂的情況下,我們有上千只船被
掠劫……這樣,我們就完全被從海上排擠出來。……為了獨立,為了生活上的舒適,我們就應該自己從事制造。現在我們應該把制造業者放在農民的身旁。……我們
是制造自己的生活用品呢?還是不這樣做而依靠外國的意志呢?現在反對國內制造業的人,一定是或者希望我們降到對那個外國(指英國——引者注)依靠的地位,
或者讓我們赤裸著不穿衣服,并且和野獸一樣靠穴居生活。我不是這樣的人;經驗告訴我:制造業現在對于我們的獨立及舒適的生活都很重要。”[123]
誠然,美國應該工業化到什么程度,是否讓它發展到超出本國需要之外并且與外國競爭的程度,他還不太清楚。但是他的政治思想的主要原則是“關心人民
的生活及幸福”,因此我們不難理解他對于資本主義大工業的態度:他對于工業化的估價,不是按照資本家的帳目表,而是按照社會的帳目表(亦即人民的幸福)來
衡量的。[124]
廢除黑人奴隸制
早在1770年杰斐遜就公開反對奴隸制度,認為這個制度破壞了人的自然權利。[125]后來他在《英屬美利堅權利概觀》一文中又強調了這一點。
[126]在1776年他所起草的《獨立宣言》原稿中,他鄭重宣布:奴隸制度就是“向人性本身進行的殘酷的戰爭”,它侵犯了黑人的“最神圣的生命和自由的
權利”。[127]同時,杰斐遜之反對奴隸制度也出于對于黑人奴隸的同情心。他在1786年指出,黑人在北美奴隸制度下面每一小時所蒙受的苦難,比北美白
人在英國殖民統治下所蒙受的“幾百年的苦難還要深重。”[128]而且,杰斐遜還從奴隸制度給白人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的角度反對奴隸制度。他認為奴隸制度
會敗壞奴隸主階級及其子女的道德,也會養成白人好逸惡勞的惡習。[129]
杰斐遜并沒有把反對奴隸制度停留在言論上,他還采取了行動:1779年他向弗吉尼亞州議會正式提出了關于解放奴隸的法案,該法案雖然未獲通過,但
是他在法案中提出的解放方案卻是值得我們仔細研究的。按照該法案,在法案通過后出生的一切奴隸都應該得到解放。他們應該和雙親一道生活一個時期,并且由政
府出費訓練他們的職業技能,一旦到成年時,就把他們送到美洲大陸腹地,在那里幫助他們建立一個自由、獨立的國家。這個國家應該與美國建立同盟關系,一直到
它強大得足以自立時為止。在移出黑人的同時,也把同樣數目的白人移民從歐洲招來,以取代黑人的位置。[130]那么為什么他要求把獲得解放的黑人移出去
呢?他的理由是:“白人的根深蒂固的偏見;黑人對于他們所受虐待的大量回憶;新的挑撥;自然所造成的真正的差別;以及許多其他情況,將把我們分成黨派,引
起騷動,結果只能導致一個種族或另一個種族的殲滅。”[131]
杰斐遜之提議移出黑人,也出于對黑白人種混血的恐懼。他在《弗吉尼亞紀事》中寫道“在羅馬人中間,解放奴隸只需要一次努力。那里的奴隸在得到解放
時,可以和主人混合而不致于玷污主人的血液。但是在我們這里,還需要第二次努力,這是史無前例的。當被解放時,他應該被移出去,以避免混血”。[132]
那么,他又為什么主張采取緩和的步驟解放黑人奴隸呢?1821年他解釋道:“自然,習慣和見解在他們之間(指黑人與白人之間——引者注)劃上了一
條不可逾越的鴻溝。……過程應該緩慢,以便使這個罪惡不知不覺地消亡,……假如相反地用強力手段推行的話,人性會對于出現的前景感到吃驚的。”簡言之,他
擔心如果采取激烈的辦法立即解放奴隸的話,會引起社會的動蕩。[133]
從這里不難看出,杰斐遜在奴隸制問題上的主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不是一下子解放,而是長期緩慢的解放;解放后不是把黑人留在國內,而是把他們
放逐到國外去。這充分說明杰斐遜也未能徹底擺脫種族主義及社會上保守勢力的影響。其實,杰斐遜解放黑人奴隸的計劃之所以如此不徹底,還有更為深遠的原因:
他本人就是一個奴隸主,家中蓄有大批奴隸,而他一直沒有解放他們。
小 結
杰斐遜的民主思想并不是他憑空構想出來的,它的產生是有其社會經濟背景和思想淵源的。
首先,杰斐遜吸取了從古代希臘、羅馬到18世紀的許多杰出的政治思想家的思想精華。
有人認為他受17世紀英國思想影響比受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影響為大,甚至主張前者是他的思想的主要來源。[134]也有的人強調他偏愛法國啟蒙思想,而不大喜歡英國的東西。[136]其實,籠統地說杰斐遜受英國影響大或法國影響大,是不科學的,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杰斐遜并沒有全盤接受法國啟蒙思想的影響。我們只能說他特別喜愛法國啟蒙思想中的民主主義傾向(如盧梭、馬布里等人的思想),而遠離人民的孟德斯
鳩等人的思想是他所厭惡的。關于孟德斯鳩,他說過這樣的話:“我高興聽到人們把那位作家降到恰如其分的水平,因為他對于君主制,特別是英國君主制的偏愛,
他到處害人,這里(指美國——引者注)在某種程度上也受到他的毒害。”[136]在另一方面,杰斐遜也吸取了英國17世紀思想學說中的某些要素,特別是洛
克的思想,盡管他擯棄了洛克思想中的非民主成份。
然而,杰斐遜民主思想的更為重要的來源是人民群眾。正是由于他經常接近人民,同情人民的遭遇,人民的渴望和感情才成為他的思想的組成部分。換言之,他的民主思想是由于向人民吸取滋養而成長起來的。
杰斐遜雖然出身于貴族,但是他與一般高踞于人民之上的貴族不同,他經常接近人民,關心人民的疾苦。他日常出門時很少坐車,而喜歡騎馬,因為他感到
這是接近下層的最好辦法。在策馬出游時,他習以為常地在小農或手工業者家門前下馬,與他們攀談,了解他們的生活和要求。他寫道:“每個國家的政治都值得嚴
肅的研究,特別是在內政方面。要研究它對于人民福利的影響。要利用各種可能進入勞動者家中,特別是在他們吃飯的時候,注意他們吃的什么,穿的如何,他們是
否被迫進行過于緊張的勞動。”[137]正是由于經常接觸下層人民,了解人民的疾苦,才產生了杰斐遜的民主思想。
杰斐遜幼年居住在弗吉尼亞邊疆地區。這里的民主環境也是塑造他的民主思想的重要因素之一。他出生在弗吉尼亞邊境的農業地區,他在8歲以前還未見過
超過20家的村莊。他的鄰居和同輩人都是參加地方政府管理的剛勁精干的邊疆民主派分子。他所熟悉的都是邊疆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的自然經濟。他耳濡目染了邊疆
的樸素自然的民主生活。因此,對于民主的信仰,對于農業的熱愛,自幼就扎根在他的思想深處。[138]
最后,他之出使法國及旅游歐洲,使他親身接觸到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前夕歐洲封建統治下的暴政及其積弊,這使得他進一步認識到爭取自由的必要。
杰斐遜的民主思想,是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過渡、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矛盾尚處在萌芽狀態的歷史時期的產物,它在本質上是反映了勞動農民的要求的小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思想。
杰斐遜痛恨暴君及一切壓迫者,反對貴族特權,反對奴隸制度;他厭惡資本主義社會,強調自由和平等,反對貧富懸殊現象,向往一個以小農為主的農業社
會——這一切都表明他捍衛的是勞動農民的利益,他反映的是勞動農民的夢想和渴望。他所追求的一個沒有剝削、沒有壓迫、人人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和平等的民主
權利的小農共和煙,正是美國廣大勞動農民夢寐以求的理想王國。
但是,在杰斐遜的思想里是精華糟粕并存,是良窳互見的,其中既有大量的積極成份,也有不少消極成份。他之反對奴隸制度,反對貴族門第特權,反對暴
政,主張限制權力,維護人民的革命的權利及人民的民主權利,重視教育等等,都是適應時代前進的潮流,有積極意義的,而且其中有不少真識灼見及獨到的見解。
但是他幻想使美國擺脫資本主義矛盾,使它從發展中的資本主義社會倒退到田園式的小農社會,這無疑是空想的。這充分反映了他的世界觀的局限性。這是他思想中
的消極面。而且,即使他的思想主張中的積極部分,他也沒有認真堅決地把它們貫徹到實際中去。在他任美國總統的八年當中,他并沒有充分地把自己的抱負和主張
付諸實施,在許多地方他與現實妥協了。
雖然如此,杰斐遜的民主思想的偉大的歷史意義是應予肯定的。第一,他的民主義綱領,在獨立戰爭期間、戰爭后年代以及他擔任總統期間在一定程度上促
進了美國政治和社會經濟的民主化。第二,他為美國民主傳統奠定了基礎,他的民主思想一直是鼓舞美國人民爭取政治民主及社會進步的巨大動力。
注釋:
[1]帕林頓(Vernon Louis Parrington):《美國思潮中的主流》(Main Currents in
American Thought ),紐約,1954年,第1卷,第300頁。
[2]科克和佩登(Koch and Peden):《杰斐遜的生平和著作選》(The Life and Selected
Writings of Thomas Jefferson),第624頁。以下引用時簡稱《生平和著作選》。
[3]同上書,第672-673頁。
[4]同上書,第711-712頁。
[5]梅利亞姆(Edward Merriam):《美國政治學說史》(A History of American
Political Theories),紐約,1920年,第162-163頁。
[6]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673頁。
[7]同上書,第711-712頁。
[8]同上書,第672-673頁。
[9]潘凱克(Pancake):《革命的哲學家:托馬斯·杰斐遜著作選》(Thomas
Jefferson: Revolutionary Philosopher; A Selection of Writings),第22頁。以下引用時簡稱《著作選》。
[10][11]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同卷,第360頁。
[12]博伊德(Boyd):《杰斐遜全集》(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第10卷,第244-245頁。
[13]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604頁。
[14]方納(Philip Foner):《杰斐遜著作選》(Thomas Jefferson, 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第55-56頁。
[15]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411-412頁、382頁。
[16]馬隆(Dumas Malone):《杰斐遜與他的時代》(Jefferson and His Time ),第2卷,第156頁。
[17]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681頁。
[18]同上書,第654-655頁。
[19]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3卷,第47頁。
[20]前引《著作選》,第39-40頁。
[21]馬隆(Dumas Malone):《作為政治領袖的杰斐遜》(Thomas Jefferson As
Political Leader),第50頁。
[22]前引《美國政治學說史》,第153-154頁。
[2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11頁。
[24]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175頁。
[25] 前引《杰斐遜全集》,第1卷,第134頁。
[26]同上書,第423頁。
[27] 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2卷,第223頁。
[28]帕特森(Patterson):《杰斐遜的憲法原則》(The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of
Thomas Jefferson),第103頁。
[29]前引《杰斐遜全集》,第1卷,第123頁。
[30]前引《杰斐遜著作選》,第52頁。
[31]同上書,第52頁。
[32]前引《著作選》,第107-108頁。
[33]前引《杰斐遜全集》,第1卷,第423-424頁。
[34]同上書,第12卷,第356頁。
[35]同上書,第378頁。
[36]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521-522頁。
[37] 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2卷,第xviii頁、 xiii頁。
[38] 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521-522頁。
[39]前引《杰斐遜全集》,第12卷,第356頁。
[40]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2卷,第158頁。
[41]前引《杰斐遜全集》,第11卷,第92-93頁。
[42]莫爾斯(John T.Morse ,Jr):《杰斐遜全集》(Thomas Jefferson),波士頓,1890年,第91頁。
[43]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2卷,第166頁。
[44]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654-655頁。
[45]同上書,第681-682頁。
[46]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3卷,第47頁。
[47]前引《杰斐遜著作選》,第17頁。
[48]轉引自《美國歷史評論》(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第67卷第3號,第647頁。
[49]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670頁。
[50]同上書,第670-673頁。
[51]同上書,第618頁。
[52]前引《著作選》,第31頁。
[53]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711頁。
[54]前引《著作選》,第23頁。
[55]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238-239頁。
[56]前引《杰斐遜著作選》,第57-58頁。
[57]多德(William E.Dodd):《舊南方的政治家們》(Statesmen of the Old South),紐約,1929年,第73頁。
[58][59]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379頁。
[60]比爾德(Charles Beard):《杰斐遜民主的經濟起源》(The Economic origins
of Jeffersonian democracy),第467頁。
[61]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238-239頁。
[62]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670頁。
[63]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第1卷,第357頁。
[64][65]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380頁。
[66]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98-99頁。
[67]同上書,第100頁。
[68]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第1卷,第359頁。
[69]前引《杰斐遜民主的經濟起源》,第452-453頁;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380—381頁。
[70]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06-107頁。
[71]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662頁。
[72]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06頁。
[73]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第1卷,第351頁。
[74]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04-109頁。
[75]同上書,第109頁。
[76]前引《著作選》,第212-213頁。
[77]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597頁、52頁。
[78]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74-175頁。
[79]比爾德夫婦:《美國文明的興起》,第1卷,第379頁。
[80]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83頁。
[81]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544-545頁。
[82]前引《美國文明的興起》,第2卷,第380頁。
[83]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83頁。
[84]同上書,第53—54頁。
[85]前引《杰斐遜著作選》,第14頁。
[86]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85頁。
[87]前引《杰斐遜全集》,第2卷,第49頁。
[88][90][91]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85-186頁。
[89]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576頁。
[92]前引《杰斐遜的憲法原則》,第181-182頁。
[93]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275-276頁。
[94]前引《著作選》,第321-323頁。
[95]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51-52頁。
[96]轉引自《美國歷史評論》,第58卷,第1號,第25-26頁、23頁、30-31頁。
[97]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488-492頁。
[98][99]前引《著作選》,第36-39頁。
[100][101]前引《著作選》,第36-39頁。
[102]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714頁。
[103]前引《著作選》,第37頁。
[104]同上書,第39頁。
[105][106]同上書,第25-26頁。
[107]前引《美國歷史評論》,第61卷第2號,第345頁。
[108]前引《著作選》,第29頁。
[109]前引《杰斐遜全集》,第8卷,第682頁。
[110]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411-412頁。
[111]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2卷,第129頁。
[112][113]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389-390頁。
[114]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254頁。
[115]前引《美國文明的興起》,第1卷,第378頁。
[116]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384頁。
[117]同上書,第280頁。
[118]前引《杰斐遜民主的經濟起源》,第426頁、424頁。
[119]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377頁。
[120]前引《著作選》,第113-115頁。
[121]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2卷,第430頁。
[122]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第1卷,第346頁。
[123]前引《著作選》,第114-115頁。
[124]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第1卷,第348頁。
[125]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176頁。
[126]前引《著作選》,第54-55頁。
[127]前引《生平和著作選》,第25頁。
[128]前引《著作選》,第307-308頁。
[130][131]前引《杰斐遜與他的時代》,第1卷,第364-366頁。
[132]前引《著作選》,第315-316頁。
[133]同上書,第306頁。
[134]前引《美國政治學說史》,第167-169頁。
[135]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第1卷,第343頁。
[136]前引《美國政治學說史》,第167-168頁。
[137]前引《杰斐遜著作選》,第21頁。
[138]前引《美國思潮中的主流》,第1卷,第351頁。
[本文原載中國美國史研究會編《美國史論文集》(三聯書店1980年版),收入黃安年等主編《美國史研究與學術創新》,中國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