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不少網上關于離職管理的文章,全是從公司角度講怎么管理員工的。今天我寫個員工如何管理自己的離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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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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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考慮
無論因什么準備離職,一定要把此點作為離職的第一步。
如果公司給你加薪、換崗位、提升,你還會不會繼續留下來?如果回答是,那請主動向公司爭取:加薪、換崗位和提升。而不是讓人感覺是以離職為理由要求這些,很多公司擅長秋后算賬。說的再直白點兒,好公司一般不會被要挾,差的公司要挾了一般也沒什么用。
如果提出離職后什么條件都不可能挽留你,進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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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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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離職
找到自己下一個歸宿之后,可以向公司提出書面離職(郵件和紙的都可以)。按勞動法規定,無論公司同意與否,提出書面離職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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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勞動者與公司的關系自動解除。
請特別注意,如果雙方都同意離職,員工可以馬上離開。我就犯過類似錯誤,離職申請里寫“按勞動法規定提前
30
天向公司申請”,結果人事經理跑過來對我說,
LEO
公司老板也是這個意思,不用等
30
天了,現在就走吧。我差點當場暈倒,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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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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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工作
大部分公司都有交接單,可能有如下項:本部分領導簽字、技術部簽字(機器有沒有還公司)、財務簽字(有沒有欠公司的錢)、行政簽字(有沒有需要退的辦公設備、門卡、飯卡什么的)、人力資源簽字。
都搞定了就可視為正式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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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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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相關證明
這是很多人不太在意,但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包括: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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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證明我們從
XXX
到
XXX
在
XX
公司任職
XXX
,要蓋上公司公章)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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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轉移單(正式離職后最多
`30
天就可以拿到,保存在自己手里比較保險)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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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交接單(個人建議,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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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以義無反顧地奔向新的成功了……
from:
http://blog.csdn.net/jobchanceleo/archive/2007/03/01/1518616.aspx
posted on 2007-03-13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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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