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這個詞語像是將女性當作一件物品,而不是一個人。
“剩女”在網上的定義:是指過了適婚年齡,依然單身的女性,她們擇偶要求較高,導致在婚姻上沒有理想歸宿,年齡約為27歲以上。
我很奇怪,假設我們6歲上學的話,大學畢業,就是二十三四歲,也就是說,畢業3年,沒能嫁人,你就可能淪為“剩女”,如果讀研讀博,除非在讀期間嫁人,否則直接“剩下”。這種標準是誰定的
身邊還有一些女性朋友,將30歲作為一道坎,好像男人需要“三十而立”,女人就需要“三十而嫁”一樣。
這些觀點,除了考慮可能對生育造成影響之外(生物學上認為35歲以上屬于高齡產婦),實在沒有什么道理。何況,就現今的醫學水平而言,高齡產婦同樣可以誕下健康活潑的孩子,劉若英45歲“高齡”誕下愛子,母子平安。
我想,結婚生子,確實非常美好,但是這是生命旅程之中自然而然的事,不應成為我們畢生的追求,更不應成為評判此生有無價值的標準。
“你看她那么優秀,怎么就是嫁不出去呢?”
“在外面風風火火有什么用?回到家還不是孤單一人,活著又有什么意思呢?”
“別再挑了,你看你都多大了,今年你一定得給我帶個男人回來!”
“什么時候你能結婚,我就算是放心了,要不我得為你操一輩子心。”
“男人有事業有基礎,三十歲、四十歲結婚都不算晚,大把年輕漂亮的女孩往大叔懷里撲,女人?三十歲?有事業又有什么用?誰想要她?誰敢要她?”
……
這些話語,這些觀念,來自社會,來自親朋,甚至來自我們最親的人,好像女性如果沒能在婚姻上有個好歸宿,嫁給一個值得信賴和依靠的好男人,成立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她的價值將被全盤抹殺,她會被定義為“一個不幸的女人”。
posted on 2015-09-16 14:19
jay 閱讀(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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