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僅應該準備隨時提供服務,而且還要很樂意提供服務,最重要的原因是,每一次我們這樣做.就會獲得另一些機會。
我們不應該向這個世界說:“先告訴我你能給我多少錢,然后我再向你展示我能夠千什么。”相反的,我們應該這樣說:“先讓我向你顯示我能對你提供怎么樣的服務,如果你能欣賞我的服務的話,我再粉你能夠給我什么樣的報酬。”
在1917年,有位當時年齡已接近50歲的婦人,她當時是一個速記員,周薪15美元。由這個薪水來判斷,她的工作表現大概不會太好。
現在,請你注意這個變化:
去年.這個婦人從演講臺上獲得了10萬多美元的收人。
這兩種不同收人能力出自同一個人,這里究竟有什么關聯?你可能會如此問。我的回答如下:
因為她養成了“任勞任怨,不計酬勞”的習慣.因此,使她從“增加收獲的法則”中得到了好處。
這位婦人目前聞名全美國,因為她現在是極為著名的講演家,主講“應用心理學”。
讓我告訴你,她是如何使用“增加收獲法則”的。首先.她來到某個城市的中心,接連地發表15次免費演講,任何有興趣的人都可前往聆聽她的演講,不收門票及任何費用。在這15場演說中,她就有了向聽眾“推銷自己”的機會。在這一連串的演講結束時,她立即宣布組成一個研習班,每位學生收費25獎元。
她的賺錢計劃就是如此簡單。
她一年工作下來,就可以發一小筆財.而另外幾十名比她更著名的演講家的工作收人,卻只能勉強應付他們的開支而已。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尚未像她那樣熟悉運用本章所闡述的基本法則。
現在,我要你暫停一下,回答下面這樣的問題:
如果年齡己達50,且沒有特殊經歷與資本的婦人,能夠利用“增加收獲法則”,而使她自己從一個周薪15美元的速記員,提升到年薪10萬多美元的演講家.那么,你為何不能運用這項相同的法則.使它能夠為你帶來你現在所沒有的利益?
posted on 2015-06-20 16:40
jay 閱讀(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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