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網上有關移動互聯網方面的討論越來越多,我看到了侯自強前輩的精辟觀點,也看到了項立剛老師的精彩文章。同時,我也看到了一些支持中國移動限制獨立WAP的言論,雖然這些言論都不用實名發表,但由于這些言論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因此,還是覺得有必要在此整理一下,并談談我的看法。暫且叫它“中移動限制獨立WAP的十五個理由”吧:
理由一:獨立WAP站沒有執照,沒有運營許可,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獨立WAP網站的發展。
1.其一,獨立WAP網站中有很多是正式成立公司經營的,工商稅務等法律手續完備。誰說沒有執照。
2.其二,很多獨立WAP網站是申請了ICP證的,所用域名都列在ICP證的域名一欄里,這就是運營許可。
3.其三,獨立WAP的運營從來不處于法律監管真空,現在只是在國家產業發展規劃和監管方面滯后。
理由二:獨立WAP網站,免費服務沒有前途,沒有業務模式,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獨立WAP是有業務模式的,其中最基本的一種就是廣告模式,現在已有幾家廣告代理公司進入此領域,并有所建樹。除了廣告模式外,我們開始看到一些獨立WAP正在或將要開發收費服務。
2.其二,獨立WAP網站不等于免費WAP。一個WAP網站在建設之初可能有業務模式設計,也可能沒有業務模式設計,只有經營者知道,經營者在發展中發展自己的業務模式,將促進電信服務的不斷創新。
3.其三,天底下有多少人會為不掙錢的事去投資呢?只不過不同的業務的投資回報期不一樣而已。有業務模式的也不會過早地說出來他的業務模式啊。在市場經濟下,誰經營誰負責,沒聽說工商局提出哪個企業不賺錢,就不給發工商執照的吧。
4.其四,獨立WAP最后是否掙錢,與中移動有什么關系呢,哪怕最后有些WAP網站不贏利,那是投資者自愿的。
5.其五,馬上就賺錢的不一定就是好的業務模式,關鍵看它是不是可持續發展。不少獨立WAP 看到了一些SP收費業務是立足于誘導用戶沖動定購,但實際上給用戶創造的價值讓用戶多次重復自愿消費的有多少呢?很多獨立WAP網站相信,要先為用戶創造價值,然后在用戶自愿和理性消費的基礎上,再收取費用。難道這不是更加符合消費者利益的業務模式嗎?
理由三:獨立WAP網站的免費內容和服務沖擊了移動夢網的業務,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市場經濟的規則就是優勝劣汰,給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是符合市場規律和國家產業政策的。
2.其二,現有移動夢網業務中有幾種產品是創新的呢?其中不創新或沒有競爭力的產品受到沖擊是不是很難避免呢?
3.其三, SP需要化很多的力氣去和運營商拉關系,用于產品的創新的力氣自然就會少了一些。中國移動是不是應該把更多精力放在提高付費業務的水平上。
4.其四,移動增值業務暴利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結束移動增值業務暴利的功臣之一就獨立WAP網站。
理由四:中移動的頻譜資源是有限的,中移動要把頻譜資源管好用好,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在《物權法》第五章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無償給中移動使用。
2.其二,無線頻譜是屬于國家一種稀缺的重要戰略自然資源,它關系到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他的使用要為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服務,而不是為中移動一家企業的利益服務。
3.其三,基礎運營商之所以叫基礎運營商,因為他有責任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基礎通道。
理由五:現在手機上網的GPRS容量不夠用了,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現在中移動的GRPS容量并不是不夠,特別是各地的EDGE紛紛完成,上網容量不是問題。
2.其二,從用戶購買上網套餐時,用戶就有權在中移動現有的GPRS、EDGE的上網容量范圍內,自由地使用這些資源。用戶有權利用購買的GPRS、EDGE通道去上他喜歡的任何一個合法的網站。
3.其三,這些上網用戶都是付費的,如果上網容量不夠,中移動是應該擴容的。如果中移動發現價格不劃算,是有權利提價的。
理由六:獨立WAP的網站太多了,太亂了,為了優化上網用戶體驗,中移動要為消費者選擇精品網站,對這些精品網站進行政策傾斜。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其它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消費者權利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自己的自主選擇權。他想去的合法網站你不讓他訪問,是不是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呢?
2.其二,現在的移動夢網中,也有精品業務,現在的用戶體驗如何,有多少用戶喜歡?是成功了還是失敗了呢?
3.其三,所謂的精品業務最后會不成還是有背景有關系公司的業務集合?會不會是另一種形式的壟斷?被壟斷了的產品用戶體驗能好到哪兒去呢?
4.其四,幾個移動工作人員認為是精品的業務就是精品業務嗎?這幾個人的判斷能代表幾千萬用戶的消費選擇嗎?
5.其五,不能低估消費者的智商。消費者把好的用戶體驗的網站設為書簽,還需要中移動的精品網站清單嗎?
理由七:有些獨立WAP站有黃色內容,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WAP網站的黃色內容問題,公安部正在聯合十部委在開展專項打擊活動,其中就有針對WAP網站的,中移動不是此十部委之一,它沒有執法權。
2.其二,部分獨立WAP網站中有黃色內容,移動夢網網站中也有黃色內容,而有很多品牌化經營的獨立WAP網站中是沒有黃色內容的。難道說因為移動夢網中有黃色內容,也要限制移動夢網的發展。
3.其三,要相信政府監管部門有能力管理互聯網上的黃色內容,肯定也有能力管好移動互聯網上的黃色內容。
4.其四,如果黃色內容交給中國移動管理,那么誰來管理移動夢網的黃色內容或意淫內容及不良信息?這本身就是一種矛盾。
5.其五,在移動夢網的7年發展歷史中,甚至在獨立WAP網站產生之前,手機網絡上就一直有意淫付費產品存在,很多消費者都知道此事。移動夢網是培育意淫產品的‘溫床’,只是最近在政府‘文明辦網’的強力監管之下,它的內容才有所好轉。這又一次證明,只有政府才是合法的監管主體。
6.其六,現在有部分獨立WAP網站涉黃,的確是一個可悲的現象。但隨著政府“文明辦網”的政策進一步加強,內容肯定會得到凈化。
理由八:你不向中移動靠攏,不化時間去搞好和中移動的關系,那被中移動限制了,那也不能怪中移動啊。
1.其一,提出這一點的網民是不是在鼓勵大家去腐敗???都去向中移動申請才能運營,這么多站長都去了,那權利尋租的機會不就多了嗎?
2.其二,再好的網站,如果中移動的人說你的網站不合中移動的標準,不能保證接入質量,你怎么辦?
3.其三,這么多省的移動都要去拉關系,你的網站的運營成本受得了嗎?
4.其四,這樣的移動互聯網還是移動互聯網嗎?不成為中移動的后花園了。只有關系好的,才能進這個后花園了。
5.其五,某一天你得罪了哪一位移動工作人員,本來已經進入白名單的你,投資了幾百萬的網站又回到了灰黑名單怎么辦?這和大家期待的法制化的管理有多遠?
6.其六,這種許可的權利好象只有國務院批準后,有相應的行政許可權利才可以的吧?
理由九:中移動對限制獨立WAP站發展,你不是還可以轉向客戶端去發展嗎?這樣,你不是還有生路的嗎?
1.其一,這個有點是在鼓動獨立WAP從業人員當逃兵,放棄獨立WAP陣地。
2.其二,客戶端的門檻高啊,投入大,用戶還需要安裝,這么多手機終端都要投入開發,客戶端的更新不方便,有幾個公司有足夠的錢最終能成功地發展好一個客戶端呢?
3.其三,客戶端也要依賴網絡基礎啊,今天搞主頁推送,明天會不會搞上網資費差異化,客戶端也被上網資費差異化了,還有什么搞頭啊。
4.其四,只要中移動的成為最大的內容服務商的定位不改,中移動的客戶端也要排擠你的??粗玫目蛻舳藨茫闶莿撔鲁鰜砹?,中移動他也要做怎么辦?
理由十:中移動是國家產業支柱,可以犧牲下游利益,而去達到運營商的收入目標。
1.其一,移動互聯網的公平競爭,將對移動電信消費市場帶來革新,將大大促進中國的信息化建設,是符合最廣大的消費者的利益的。消費者的選擇權高于一個企業的利益。
2.其二,移動互聯網的公平競爭,將引發一次互聯網的革命,將導致整個產業的爆炸性發展,將極大地帶動國民經濟的發展,整個產業的發展高于一個企業的利益。
3.其三,為什么一定要犧牲移動互聯網網站的利益,來達到中移動的收入目標呢?雙方合作,能不能達到中移動的收入目標呢?完全是可以的。中移動有多少次愿意放下身段,來和獨立WAP進行平等的對話呢?
4.其四,先不論中移動轉型為內容服務商是否錯誤,但不管中移動是否轉型,他總不能剝奪獨立WAP站的公平的生存權吧?
5.其五,一個健康發展的產業,比一個壟斷的企業的收入對國家經濟的發展哪個更為重要,更有價值呢?
理由十一:網關是中移動購買的,他在網關上做什么變動是他的自由。中移動通過改動網關設置來限制獨立WAP發展是他的自由。
1.其一,這就好象中國電力把中國移動大廈的電關了,就說,電力的“網關”是我中國電力投資的,什么時候想關你電就關你電。中移動你受得了嗎?
2.其二,這就好象中國電信說,我把網關改了,中移動你是我競爭對手,我對你的www.chinamobile.com不保證接入質量。讓瀏覽者三天兩頭訪問不到你,那中國移動會不會和中國電信打官司呢。
3.其三,千萬不要忘記《電信條例》對基礎運營商的要求,千萬別忘記什么叫公共基礎設施。通道資源是公共資源,并非企業資源,網關是通道資源的一部分,必須按公平的原則公平地為全社會服務。而不能成為一個企業壟斷的工具。
理由十二:手機上網用戶上網是我接入的,我必須對手機上網網民負責。因此一切在移動網絡上跑的內容和服務都歸我中移動管。
1.其一,手機上網用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們都是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個體,為什么需要中移動來負責呢?法律上沒有這個規定吧?政府也沒有對中國移動有這個要求吧?
2.其二,如果中移動一定要負責,手機上網網民在網上干違法的事,中移動也能負責起來嗎?按照你的理論,這些網民可是中移動接入的哦。
3.其三,現在有些人混淆了SP|CP和獨立WAP網站。SP|CP是和中移動有合作協議的,因此他們受到協議的制約,本來,作為協議一方SP|CP在法律上,和中移動是平等的,但由于中移動的強勢,現在變成了中移動是上級領導,而SP|CP 變成被管理對象,而不是真正的商業合作關系。而獨立WAP網站與中移動沒有合作協議,沒有在中稱動做收費接入,它只有在IDC有服務器接入,因此它是獨立的,不歸中移動管。
4.其四,同時,增值業務監管和移動互聯網監管也被混淆了,目前信產部建立起來的增值業務監管是針對SP|CP的。而移動互聯網監管是針對獨立移動互聯網網站的。這兩種監管是針對兩個完全不同的監管對象群體的。
5.其五,移動互聯網網站的監管:運營許可ICP歸信產部管,黃色內容歸公安部等部委管,版權保護等歸有關法律管。輪不到運營商來管。
理由十三,有的獨立WAP網站流媒體流量太大,占用了太多GPRS通道資源,因此要限制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中移動現在的上網費很多都是按流量收費的,有錢的用戶愿意按流量支付費用,該高興的是中移動啊。
2.其二,如果用戶是用包月不限流量的套餐去看流媒體,你可以把這種包月價格定得更高一些,有的人用得多,有的人用得少,包月價格不就是中移動自己在總體流量消費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嗎?
3.其三,關鍵是中移動不能對待不同的WAP網站采取不同的資費方式,中移動如何對待自己的網站,就應該如何對待獨立WAP網站。這是最基本的公平競爭原則。
理由十四:獨立WAP站版權保護問題嚴重,中移動需要限制獨立WAP網站發展。
1.其一,網絡版權問題國家已經立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明確規定了網站出現版權侵犯如何處理。
2.其二,版權官司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事情。只要國家法律部門執法力度適度,就能解決這些問題。
3.其三,在獨立WAP版權方面的侵權問題,與現在的WEB網站相比,在程度上輕得多,我們也沒有聽說,因為WEB上版權問題嚴重,就要限制WEB整體的發展吧。
理由十五:獨立WAP網站,內容和服務沒有價值,因此中移動可以限制獨立WAP的發展。
1.其一,獨立WAP網站的內容和服務有沒有價值,是應該由用戶說了算吧。中移動沒有發言權。中移動有幾個人在使用這些產品呢?他們真正了解這些產品嗎?他們是這些產品的針對用戶群嗎?
2.其二,現在獨立WAP的整體用戶數量和訪問量超過中國移動的門戶網站,就說明,用戶認可獨立WAP網站的價值。
本來不想寫這些東西,如果大家兩年后來看這些東西,會覺得這一切爭論都很可笑,這么簡單的道理,當時怎么就變成了一個“移動互聯網之爭”了呢?但是,又覺得,在這個被壟斷了的移動互聯網時期,來說一說自己的觀點,還是有必要的。
作者:萬蝶移動博客交友社區CEO項方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