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譯工程的時候,遇到了一些惡心的問題:
A.h
#ifndef A_H
#define A_H
class A
{
public:
struct B
{};
};
#endif
在B.h里面進行這樣的調用
B.h
#ifndef B_H
#define B_H
#include "A.h"
class BB
{
private:
A::B* ab;
};
#endif
這里出現B.h里面不能找到A的問題了,我一直在想,如果將頭文件包含進去了,那么編譯器應該就要知道了吧,但是事實上都沒有按照那樣的做法去完成.
后來查找了一下,是因為出現了調用環. A.H調用了B.H,而B.h由調用了C.h,而C.h又調用了A.h就這樣形成了調用環的關系,結果A.h里面的東西就出現了問題,連簡單的類都不能被識別了,這樣的問題出現是由于濫用包含頭文件的原因,在頭文件里面盡量要少包含東西,多前置聲明,只將信息暴露給實現文件,讓實現文件知道多一點,而讓頭文件暴露得信息少一點.
另外還值得說明的幾點是:1)盡量多使用防止重復包含的做法,比如使用
#ifndef XXX_H
#define XXX_H
#endif
這樣的話,就不會造成包含次數過多的情況.
2)保證防止重復包含的條件編譯標志唯一性,因為按照其說明的要求,一旦聲明了某個標志,那么就不會再編譯了那個頭文件,如果 存在相同的文件編譯標志,那么就說明某個文件一定是漏過編譯了.這樣顯然會出錯的,之前遇到一個類似上面的問題,包含進去頭文件了,卻找不到頭文件里面對應的聲明,后來找了一下,才發現這個文件的條件編譯標志跟另外一個文件的條件編譯標志是一樣的,因而跳過了編譯當前文件.
頭文件一定要把握好了,突然想起來一個建議:在寫好代碼以后,可以用doxygen來察看工程里面的文件組織格式和類結構格式,這樣如果存在不妥的話,一定得要重新設計和規劃了,呵呵,不寫了,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