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拷貝構造函數引用傳遞,似乎司空見慣,認為理所當然。但是被問起這個問題,的確是一片茫然,為什么呢?
去網上搜索了一下,的確有很多這方面的知識講解。
我們先看一下CSDN上的一個帖子的回答:
簡單的回答是為了防止遞歸引用。
具體一些可以這么講:
當一個對象需要以值方式傳遞時,編譯器會生成代碼調用它的拷貝構造函數以生成一個復本。如果類A的拷貝構造函數是以值方式傳遞一個類A對象作為參數的話,當需要調用類A的拷貝構造函數時,需要以值方式傳進一個A的對象作為實參; 而以值方式傳遞需要調用類A的拷貝構造函數;結果就是調用類A的拷貝構造函數導致又一次調用類A的拷貝構造函數,這就是一個無限遞歸。
這個解釋還是蠻具體的。
利用值傳遞的話,會導致遞歸引用。
還有一片文章也談到了這個問題,
我覺得寫得也非常好!
為什么拷貝構造函數必須為引用傳遞,不能是值傳遞? 鏈接地址:
http://www.cnblogs.com/chio/archive/2007/09/14/893299.html其中講到了3個問題
1是拷貝構造函數的作用。
作用就是用來復制對象的,在使用這個對象的實例來初始化這個對象的一個新的實例。
2是參數傳遞過程到底發生了什么?
將地址傳遞和值傳遞統一起來,歸根結底還是傳遞的是"值"(地址也是值,只不過通過它可以找到另一個值)!
i)值傳遞:
對于內置數據類型的傳遞時,直接賦值拷貝給形參(注意形參是函數內局部變量);
對于類類型的傳遞時,需要首先調用該類的拷貝構造函數來初始化形參(局部對象);如void foo(class_type obj_local){},
如果調用foo(obj); 首先class_type
obj_local(obj) ,這樣就定義了局部變量obj_local供函數內部使用
ii)引用傳遞:
無論對內置類型還是類類型,傳遞引用或指針最終都是傳遞的地址值!而地址總是指針類型(屬于簡單類型),
顯然參數傳遞時,按簡單類型的賦值拷貝,而不會有拷貝構造函數的調用(對于類類型).
3是在類中有指針數據成員時,拷貝構造函數的使用?
如果不顯式聲明拷貝構造函數的時候,編譯器也會生成一個默認的拷貝構造函數,而且在一般的情況下運行的也很好。但是在遇到類有指針數據成員時就出現問題了:因為默認的拷貝構造函數是按成員拷貝構造,這導致了兩個不同的指針(如ptr1=ptr2)指向了相同的內存。當一個實例銷毀時,調用析構函數free(ptr1)釋放了這段內存,那么剩下的一個實例的指針ptr2就無效了,在被銷毀的時候free(ptr2)就會出現錯誤了,
這相當于重復釋放一塊內存兩次。這種情況必須顯式聲明并實現自己的拷貝構造函數,來為新的實例的指針分配新的內存。
問題1和2回答了為什么拷貝構造函數使用值傳遞會產生無限遞歸調用的問題;
問題3回答了回答了在類中有指針數據成員時,拷貝構造函數使用值傳遞等于白顯式定義了拷貝構造函數,因為默認的拷貝構造函數就是這么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