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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 于 2009-12-17
C++傳遞對象的時候默認是傳值的(pass-by-value),而這樣的傳遞自然是昂貴的:這當中包含了臨時對象的構造/析構,以及臨時對象中的對象的構造/析構,運氣背點還可能有對象中的對象中的對象的構造/析構……(有好的不學,去學C@#¥%)
相對于傳“值”,一個更好的替代方法是傳“const引用”(pass-by-reference-to-const)。
傳值與傳指針的一個區別是,通過傳值傳遞的對象并不是原來的對象,而是一個復制品,所以隨便你打它罵它,真身都不會受到影響。
而通過傳指針的對象和原來的對象就是同一家伙,改動一個另外一個也受到相同的影響。而這有時候并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考慮到傳值代價太高,傳“const引用”就成了一個很好的替代品。
傳“const引用”的另外一個好處在于避免了“剝皮問題”(slicing problem,侯捷大師的版本是“對象切割問題”,我用這個中文名字是為了更容易記住:))
書上的代碼已經說得很清楚,這里就大概帶過:用傳值方式傳參的函數,如果某參數的類型是一個父類對象,而實際傳遞的參數是一個子類對象,只有該對象的父類部分會被構造并傳遞到函數中,子類部分的成員,作為父類對象的“皮”,就被血淋淋的剝掉了……
而如果用傳“const引用”方式,就沒有這種慘無人道的狀況:本來父類的指針就可以用來指向一個子類對象,天經地義。
但凡有規矩就有例外,對于內置類型(bulit-in type)對象以及STL中的迭代器、函數對象,Scott還是建議使用傳值方式傳遞,原因是他們本來就是被設計成適合傳值傳遞的。(個人觀點:大師說:“……it's not unreasonable to choose pass-by-value。”,注意這里有句潛臺詞:其實對以上類型用傳“const引用”方式傳遞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認為上面兩種情況可以用傳值傳遞是因為它們,比如說內置類型對象,的大小本來就小,進而得出小數據類型就可以用傳值傳遞,就打錯特錯了。原因見第一段:小對象的構造/析構過程完全可能很恐怖。
再退一步,哪怕某個類型很小,它的構造/析構函數也簡單到可以忽略不計,我們還是不能以此斷定可以用傳值傳遞這種類型的對象:因為編譯器往往會做出一些蠢事。書中的一個例子是,對于一些編譯器可以接受把一個double類型對象存入寄存器,但是如果你給它一個只有一個double成員的對象交給它,它卻拒絕將該對象存入寄存器。(什么事讓編譯器插一手,不是問題也有了問題……)
最后還有個理由,雖然某對象現在很小,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進步,有可能兩年后它就會變成一個龐然大物,到時候用傳值也會變得不合適。
因此,還是老實點:除了內置類型和STL的迭代器、函數對象外,其他的對象傳遞時,用傳“const引用”代替傳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