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入]基類的復制控制函數
構造函數不能定義為virtual,派生類對象的基類數據成員部分在初始化列表中用基類構造函數初始化;
基類析構函數應定義為virtual,復制操作符一般定義為非virtual
在基類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中,將派生類對象當作基類類型對象對待。(因為在這兩個函數的運行過程中,對象不是一個完整的派生類類型)
類的復制控制的三法則有個例外:定義(空)虛構夠函數時可以不定義構造函數和賦值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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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2009-03-23 19:09 幸運草 閱讀(370) 評論(0) 編輯 收藏 引用 所屬分類: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