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多重繼承、二義性、虛基類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困惑。經過一定的學習摸索,雖然在底層機制上還不太清楚,但是在抽象層面上有了一定理解。
書上只有一個虛基類的概念,即在繼承的時候加上關鍵字virtual。這里我們姑且把這種繼承方式叫做虛繼承?,F在先來說一下虛繼承和一般繼承的區別。
要解釋這一系列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這一系列概念意味著什么。多重繼承不用贅述?,F在先就二義性和虛繼承談談我的看法。
在一般的繼承中(非虛繼承),每一個派生類都保存了一份完整的基類副本??紤]以下繼承:
class A


{
void print();
};

class B : public A


{
void print();
};

class C : public C


{
void print();
};
在這樣一系列繼承體系中,A包含一份print(),B包含了兩份,而C則包含了三分prin()。這里總共有6份獨立的print()函數。雖然在C中調用B::print()感覺和B中調用print()效果一樣,但他們確實是作為兩個副本存在?! 《谔摾^承中,考慮如下繼承:
class A


{
void print();
};

class B : virtual public A


{
void print();
};

class C : virtual public C


{
void print();
};
B只含有一份print()副本,但是卻可以通過A::print()調用A的print()函數。同理,C也只包含了一份print()副本。這里總共只有3分print()副本。虛繼承中基類的數據并沒有變多一份給派生類,而只是使用權移交了,就好像A有一棟樓,虛繼承給B,名義上B也擁有了這棟樓,可以使用,但是并沒有真正為B另外建一棟一模一樣的樓。
二義性:要解釋二義性,最好先定義一個概念:名字間隔?;\統地表達,一個名字的間隔就是某個數據的名字從繼承層次中首次出現到達最后派生類時中間隔了多少相同的名字。間隔越少,這個名字的優先級越高。當然直接在最終類里面聲明的名字具有最高的優先級。比如考慮一開始的普通繼承:
class A


{
void print();
};

class B : public A


{
void print();
};

class C : public C


{
void print();
};
如果使用C的對象,那么A中的pirnt與C間隔最大,C中的print與C的間隔最短,所以如果直接調用C對象的print函數,那么將調用C版本的print。如果C沒有定義一個print函數,那么B中的print函數與C間隔最小,那么調用C對象的print函數時,將調用B版本的print函數。
有了這個概念,現在來解釋二義性:如果存在兩個及其以上的名字距離最終派生類的距離最短(長度一樣),那么,根據剛才由名字間隔定義的優先級別,在直接調用這個派生類對象的相應數據時,便不知道該調用哪個版本了(注意直接兩個字,因為可以通過二元::來分辨具體的版本以調用,所以即使名字存在二義性,如果未調用這些名字,編譯器可能不會報錯)。有兩種情況(到目前為止我看到的)可能導致二義性:1、在類中聲明了兩個名字一樣的成員:這是最糟糕的情況,因為如果這樣做了,沒有辦法彌補,但這也是最好的情況,因為編譯器根本不會讓你這么做。2、多繼承的時候繼承了兩個間隔一樣的名字:通常難以對付的是這種情況。
關于上述第二種情況(多繼承),這些具有二義性的名字可能1、來自兩個基類各自的聲明,2、也可能來自兩個基類繼承自更高層次的同一基類(菱形繼承),3、也可能其中一個名字來自基類聲明,另一個名字來自另一個基類對更高層次基類的繼承。無論如何,只要同時存在兩個及其以上具有如果存在兩個及其以上的名字距離最終派生類的距離最短(長度一樣),那么就存在二義性。
例
1、來自兩個基類各自聲明
class B1


{
void print();
};

class B2 :


{
void print();
};

class C : public B1, public B2


{
};
2、菱形繼承
class A


{
void print();
};

class B1 : public A


{
};

class B2 : public A


{
};

class C : public B1, public B2


{
};
3、其中一個名字來自基類聲明,另一個名字來自另一個基類對更高層次基類的繼承
class A


{
void print();
};

class B1 : public A


{
};

class B2 :


{
void print();
};

class C : public B1, public B2


{
};
(注意:雖然A版本的print是通過B1到達C的,但是A->B1->C的過程中,A版本的print與C之間并沒有間隔其他的print,這與B2版本的print一樣,所以他們具有相同的名字間隔,因此具有二義性)
二義性的解決辦法:
1、在最終派生類中定義一個相同名字的成員,這樣這個名字距離最終派生類最近,所以就會調用這個名字下的數據(通常教材里叫做這個名字把其他名字隱藏了)。這個名字(如果是函數)你可以自己定義新的方法,也可以通過二元::調用你已知的存在二義性的名字中的某一個(注意:如果你選擇的調用版本不是該派生類的直接基類,那么該如何調用呢?比如A->B->C,那么從C的對象c調用A的print函數,c.A::print()是否可行?我在vs2010上,雖然報錯但是編譯通過且正常運行。如果各位有任何見解或建議,希望不吝賜教。)
2、使用虛繼承(針對菱形繼承等):回想一下虛繼承和普通繼承,通過虛繼承的方法可以消除重復副本帶來的二義性問題。比如在某一繼承層次上,這個某兩個名字具有二義性,然而順著繼承層次向上分析,卻發現這兩個名字其實是同一個東西的兩個副本,這個時候如果使用虛繼承,那么就使得這兩個副本變為一個副本(準確地說,兩個副本都沒有了,因為只存在他們公共基類的那份數據,虛基類得到的不過是使用權)。
寫在后面:
注意虛函數和虛繼承的區別:虛函數并沒有減少任何數據的存在,僅僅相當于在基類指針層面上建立了一種“調用最靠近對象類型的函數”的機制。然而虛繼承則是一種類的繼承方式,即,只創建派生類特有部分的數據,繼承的數據按需從基類索取。所以雖然他們都是用virtual關鍵字,但似乎意思上聯系不大。
另外,是用虛繼承能夠解決的問題相當有限。而且虛繼承面臨一個開銷問題,雖然從繼承層面上看,這是一個消除二義性的好方法,而且似乎對編程沒有什么副作用。這個道理與虛函數帶來的好處與開銷權衡問題差不多。一些書希望把這個問題留個程序員自己權衡,一些書則建議一律使用虛函數。不過應該指出,現在硬件設備能力的提升速度似乎在不斷削弱我們對開銷問題的顧忌(只要算法上不存在問題),所以即使你不打算從現在開始就全盤使用虛函數以及虛繼承(而且對于一般的小程序,即使不斷加上這些關鍵字也會使人厭煩吧,況且有些類似乎一輩子也不會成為基類呢?),但是請至少保持這樣一個念頭,多一種打算,多一條路嘛。
書上只有一個虛基類的概念,即在繼承的時候加上關鍵字virtual。這里我們姑且把這種繼承方式叫做虛繼承?,F在先來說一下虛繼承和一般繼承的區別。
要解釋這一系列問題,我們首先要搞清楚這一系列概念意味著什么。多重繼承不用贅述?,F在先就二義性和虛繼承談談我的看法。
在一般的繼承中(非虛繼承),每一個派生類都保存了一份完整的基類副本??紤]以下繼承:




















在這樣一系列繼承體系中,A包含一份print(),B包含了兩份,而C則包含了三分prin()。這里總共有6份獨立的print()函數。雖然在C中調用B::print()感覺和B中調用print()效果一樣,但他們確實是作為兩個副本存在?! 《谔摾^承中,考慮如下繼承:




















二義性:要解釋二義性,最好先定義一個概念:名字間隔?;\統地表達,一個名字的間隔就是某個數據的名字從繼承層次中首次出現到達最后派生類時中間隔了多少相同的名字。間隔越少,這個名字的優先級越高。當然直接在最終類里面聲明的名字具有最高的優先級。比如考慮一開始的普通繼承:




















如果使用C的對象,那么A中的pirnt與C間隔最大,C中的print與C的間隔最短,所以如果直接調用C對象的print函數,那么將調用C版本的print。如果C沒有定義一個print函數,那么B中的print函數與C間隔最小,那么調用C對象的print函數時,將調用B版本的print函數。
有了這個概念,現在來解釋二義性:如果存在兩個及其以上的名字距離最終派生類的距離最短(長度一樣),那么,根據剛才由名字間隔定義的優先級別,在直接調用這個派生類對象的相應數據時,便不知道該調用哪個版本了(注意直接兩個字,因為可以通過二元::來分辨具體的版本以調用,所以即使名字存在二義性,如果未調用這些名字,編譯器可能不會報錯)。有兩種情況(到目前為止我看到的)可能導致二義性:1、在類中聲明了兩個名字一樣的成員:這是最糟糕的情況,因為如果這樣做了,沒有辦法彌補,但這也是最好的情況,因為編譯器根本不會讓你這么做。2、多繼承的時候繼承了兩個間隔一樣的名字:通常難以對付的是這種情況。
關于上述第二種情況(多繼承),這些具有二義性的名字可能1、來自兩個基類各自的聲明,2、也可能來自兩個基類繼承自更高層次的同一基類(菱形繼承),3、也可能其中一個名字來自基類聲明,另一個名字來自另一個基類對更高層次基類的繼承。無論如何,只要同時存在兩個及其以上具有如果存在兩個及其以上的名字距離最終派生類的距離最短(長度一樣),那么就存在二義性。
例
1、來自兩個基類各自聲明



















2、菱形繼承
























3、其中一個名字來自基類聲明,另一個名字來自另一個基類對更高層次基類的繼承

























二義性的解決辦法:
1、在最終派生類中定義一個相同名字的成員,這樣這個名字距離最終派生類最近,所以就會調用這個名字下的數據(通常教材里叫做這個名字把其他名字隱藏了)。這個名字(如果是函數)你可以自己定義新的方法,也可以通過二元::調用你已知的存在二義性的名字中的某一個(注意:如果你選擇的調用版本不是該派生類的直接基類,那么該如何調用呢?比如A->B->C,那么從C的對象c調用A的print函數,c.A::print()是否可行?我在vs2010上,雖然報錯但是編譯通過且正常運行。如果各位有任何見解或建議,希望不吝賜教。)
2、使用虛繼承(針對菱形繼承等):回想一下虛繼承和普通繼承,通過虛繼承的方法可以消除重復副本帶來的二義性問題。比如在某一繼承層次上,這個某兩個名字具有二義性,然而順著繼承層次向上分析,卻發現這兩個名字其實是同一個東西的兩個副本,這個時候如果使用虛繼承,那么就使得這兩個副本變為一個副本(準確地說,兩個副本都沒有了,因為只存在他們公共基類的那份數據,虛基類得到的不過是使用權)。
寫在后面:
注意虛函數和虛繼承的區別:虛函數并沒有減少任何數據的存在,僅僅相當于在基類指針層面上建立了一種“調用最靠近對象類型的函數”的機制。然而虛繼承則是一種類的繼承方式,即,只創建派生類特有部分的數據,繼承的數據按需從基類索取。所以雖然他們都是用virtual關鍵字,但似乎意思上聯系不大。
另外,是用虛繼承能夠解決的問題相當有限。而且虛繼承面臨一個開銷問題,雖然從繼承層面上看,這是一個消除二義性的好方法,而且似乎對編程沒有什么副作用。這個道理與虛函數帶來的好處與開銷權衡問題差不多。一些書希望把這個問題留個程序員自己權衡,一些書則建議一律使用虛函數。不過應該指出,現在硬件設備能力的提升速度似乎在不斷削弱我們對開銷問題的顧忌(只要算法上不存在問題),所以即使你不打算從現在開始就全盤使用虛函數以及虛繼承(而且對于一般的小程序,即使不斷加上這些關鍵字也會使人厭煩吧,況且有些類似乎一輩子也不會成為基類呢?),但是請至少保持這樣一個念頭,多一種打算,多一條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