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在函數聲明中型參類型與我們輸入的實參類型不一致時編譯器會依據怎樣的原則進行處理呢。首先是將實參進行類型轉換,若類型轉換失敗,則編譯器會進行錯誤提示。進行類型轉換時需要使用類型轉換函數,那根據怎么樣順序來找出合適的函數呢?這個順序的規則是非常復雜的,但并不是說因為復雜我們就無法判斷了。我們來讓代碼說話。
class A
{
public:
//該類擁有一個只有一個參數的構造函數
A(int i)
{
i_ = i;
j_ = 10;
}
//重載 == 運算符,為了簡就直接返回真了
bool operator==(const A& a)
{
return true;
}
private:
int i_ ;
int j_;
};
int main()
{
A a(10);
B b(20);
if(a == b[1])
return 0;
else
return 1;
}
程序不僅非常之短,而且簡單到不屑一看的地步。那程序輸出的結果是什么?等一下,能這樣比嗎 (if(a == b[1]))?是不是程序員寫錯了?根據我們常識要不是 if(a == b) 要不就是 if(a[2] == b[2]) ,不管它,先編譯一下試試。居然通過了!這個時候是不是會覺得編譯器有 BUG ,呵呵。
我們在A中重載了 == 運算符,那么此處的 == 就要去調用 A 的 == 函數。這一點是沒有錯的,編譯器也按照我們腦海中的線路走。但是參數類型不一樣,b[2] 返回的是 INT 類型,但是==函數需要的是const A& 類型,于是編譯器就“私自”進行了(隱式)轉換,把 INT 轉換成 const A& 。此時巧了,A 正好有一個“只有一個參數”的構造函數,于是轉換成功了,編譯也通過了。其實寫成if(a == b[2])有可能只是我們的一個筆誤,但是編譯器卻理解成了另外一種意思表達出來就是 if(a == static_cast<A>(b[2])) 。我們的這個例子代碼太簡單了所以看不出這樣做的危害來,如果類 A 中還有其他成員變量,構造函數中還有其它操作的話,那麻煩可就大了。至于效率上,每次轉換的時候都要生成并銷毀一個臨時的 A 對象,如果構造A的構造函數比較復雜在如果這個條件判斷實在一個循環中... ... 呵呵,效率也就可想而知了。
當一個類有一個“只有一個參數”的構造函數時就有可能會出現此種情況,而且這種錯誤在一個大的項目中并不容易找出來。所以我們可以盡量避免“只有一個參數”的構造函數,“避免”并不等于“絕對”,這就需要我們靠豐富的實戰經驗來把握這個度了。了解這么一個“規則”之后,相信大家在寫代碼、找 BUG 中應該會多了一種方案和思路了。
當然,比我們“牛”的人大有人在!牛人們早就想到這一點了,于是在 C++ 中有了這么一個關鍵字 explicit 。把構造函數 A(int i) 寫成 explicit A(int i) 就 OK 了,是不是真的很“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