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312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漢字信息交換用編碼,全稱《信息交換用漢字編碼字符集——基本集》,由國家標準總局發布,1981年5月1日實施,通行于大陸。新加坡等地也使用此編碼。
GB2312收錄簡化漢字及符號、字母、日文假名等共7445個圖形字符,其中漢字占6763個。GB2312規定“對任意一個圖形字符都采用兩個字節表示,每個字節均采用七位編碼表示”,習慣上稱第一個字節為“高字節”,第二個字節為“低字節”。
GB2312將代碼表分為94個區,對應第一字節;每個區94個位,對應第二字節,兩個字節的值分別為區號值和位號值加32(2OH),因此也稱為區位碼。01-09區為符號、數字區,16-87區為漢字區,10-15區、88-94區是有待進一步標準化的空白區。GB2312將收錄的漢字分成兩級:第一級是常用漢字計3755個,置于16-55區,按漢語拼音字母/筆形順序排列;第二級漢字是次常用漢字計3008個,置于56-87區,按部首/筆畫順序排列。故而GB2312最多能表示6763個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