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快樂,happiness這里是同一個詞。
如果一個人可以獲得一些成功,比如我買彩票獲得大獎,比如當年考大學考上了一個好的大學,比如找到一個讓旁人震驚的漂亮女朋友等等。那么人就會感到幸福,這是不可否認的。但是,這樣子的幸福不可能維持很久,不久我們就會習慣了這一切,就如故事里那個擁有花不完財富的國王說他不幸福一樣,我們不會我們已經擁有的一切說是幸福了,即使我們不停地聽到要感恩和知足。我們可能會認為獲得諾貝爾獎將給一個人的一生獲得長久的幸福,而事實是那些獲得諾貝爾獎的人在他們的人生的大部分時間都不會因為自己是諾貝爾獎得主而感到幸福,甚至不會覺得自己有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我們都高估了對那些看似意義深遠的東西所能給我們的幸福感。
有人不停地追求幸福。他們為了幸福的時刻拼盡全力。以至于吸煙,酗酒,乃至于吸毒,濫交,其實這些沒有想象的那么不好,至少可以給人一定時間的滿足感,幸福感,不然也就不會有不少明星,大款喜歡這些,只是社會輿論排斥這些。極限運動也是開始備受推崇,如蹦極,跳傘等等。可是這一切也是會過去的,不過可以給人一定時間是出于幸福的狀態的。
其實我想說人根本就不應該追求幸福!
沒有什么是可以帶來長久的幸福感的!獲得之后就會take it for granted!
所以我們要做甘于過平淡日子的人,他們實際上不會去刻意追求幸福感本身,而是一些有價值和有意義的事。如金錢,家庭和睦,自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