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 :persistent object持久對象
1 .有時也被稱為Data對象,對應數據庫中的entity,可以簡單認為一個PO對應數據庫中的一條記錄。
2 .在hibernate持久化框架中與insert/delet操作密切相關。
3 .PO中不應該包含任何對數據庫的操作。
POJO :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無規則簡單java對象
一個中間對象,可以轉化為PO、DTO、VO。
1 .POJO持久化之后==〉PO
(在運行期,由Hibernate中的cglib動態把POJO轉換為PO,PO相對于POJO會增加一些用來管理數據庫entity狀態的屬性和方法。PO對于programmer來說完全透明,由于是運行期生成PO,所以可以支持增量編譯,增量調試。)
2 .POJO傳輸過程中==〉DTO
3 .POJO用作表示層==〉VO
PO 和VO都應該屬于它。
BO :business object 業務對象
封裝業務邏輯為一個對象(可以包括多個PO,通常需要將BO轉化成PO,才能進行數據的持久化,反之,從DB中得到的PO,需要轉化成BO才能在業務層使用)。
關于BO主要有三種概念
1 、只包含業務對象的屬性;
2 、只包含業務方法;
3 、兩者都包含。
在實際使用中,認為哪一種概念正確并不重要,關鍵是實際應用中適合自己項目的需要。
VO :value object值對象 / view object表現層對象
1 .主要對應頁面顯示(web頁面/swt、swing界面)的數據對象。
2 .可以和表對應,也可以不,這根據業務的需要。
注 :在struts中,用ActionForm做VO,需要做一個轉換,因為PO是面向對象的,而ActionForm是和view對應的,要將幾個PO要顯示的屬性合成一個ActionForm,可以使用BeanUtils的copy方法。
DTO (TO) :Data 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
1 .用在需要跨進程或遠程傳輸時,它不應該包含業務邏輯。
2 .比如一張表有100個字段,那么對應的PO就有100個屬性(大多數情況下,DTO 內的數據來自多個表)。但view層只需顯示10個字段,沒有必要把整個PO對象傳遞到client,這時我們就可以用只有這10個屬性的DTO來傳輸數據到client,這樣也不會暴露server端表結構。到達客戶端以后,如果用這個對象來對應界面顯示,那此時它的身份就轉為VO。
DAO :data access object數據訪問對象
1 .主要用來封裝對DB的訪問(CRUD操作)。
2 .通過接收Business層的數據,把POJO持久化為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