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繼承和面向對象設計
面向對象的程序設計( OOP )風靡計算機軟件界已經有 20 個年頭了,因此,你或多或少會與繼承、派生以及虛函數這些事物有所接觸。即使你僅僅使用 C 語言編程,那你也難以徹底逃離 OOP 的大氣候。
然而, C++ 中的 OOP 與你過去常見的可能有所不同。繼承可以是單一的也可以是多重的,同時每個繼承鏈接可以是公 有的 (public) ,可以是受保護的 (protected) ,也可以是私有的 (private) 。每個鏈接也可以分為虛擬 (virtual) 和非虛擬兩種。另外,成員函數也有選擇的范圍:虛擬的?非虛擬的?純虛擬的?此外,與其他語言特征進行交互也有需要考慮的問題:默認參數值是如何與虛函數相交互的?繼承是如何影響 C++ 的名字查找規則的?還有設計的問題:如果需要將一個類設計成可修改的,那么虛函數是實現這一特性的最優途徑嗎?
本章就會針對這些問題為大家一一道來。而后,我還將向大家解釋 C++ 種特殊功能的真正含義。——也就是當你使用一種特定的構造方式時,你真正表達出的內容。比如說,公共繼承意味著“ A 是一個 B ”,倘若你讓其表示其它的含義,那么你就會惹上麻煩。類似地,一個虛函數意味著“接口必須被繼承”,然而一個非虛函數則意味著“接口和實現必須都被繼承。”一個 C++ 程序員如果不能恰當的區分這些內容的含義,那么他的編程生涯就會顯得步履維艱。
如果你能夠深入了解 C++ 中浩瀚特征的方方面面,你將發現你對 OOP 的見解將有質的飛躍。你的見解將決定你對軟件系統的整體認識。一旦你對 C++ 的認識變得全面而成熟了,此時你的 C++ 之路將變得一馬平川。
第32條: 確保公共繼承以“ A 是一個 B ”形式進行
威廉迪蒙在他的書《一些人睡去,而另一些人必須》( W. H. Freeman and Company , 1974 )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他在課堂上嘗試讓他的學生記住他課程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他和他的學生講,據說普通的英國學生僅僅能記得黑斯廷斯戰役發生于 1066 年。迪蒙強調,如果有一個學生只記住了一點點,他(她)記住的便是 1066 這個年號。迪蒙繼續講,對于他的課堂上的學生,只有幾條核心的信息,非常有趣的是,這些信息還包括:“安眠藥最終會導致失眠。”他請求他的學生們一定記住這些核心信息,即使把課堂中討論的所有其他的內容都忘光也可以,整個學期他都為學生反復重復這些核心信息。
在學期末,期末考試的最后一道題是“請寫下這一學期中讓你銘記一生的一件東西。”當迪蒙閱卷的時候,差點兒沒昏過去。幾乎所有的學生不約而同地寫下了“ 1066 ”。
因此,我“誠惶誠恐”地向各位講述 C++ 面向對象編程中最為重要的一條原則:公共繼承意味著“ A 是一個 B ”關系。這條原則一定要銘記在心。
如果你編寫了 B 類( Base ,基類),并編寫了由其派生出的 D 類( Derived ,派生類),那么你就告訴了 C++ 編譯器(以及代碼的讀者),每一個 D 類型的對象同時也是 B 類型的,但是反過來不成立。我們說 B 表示比 D 更加一般化的內容,而 D 則表示比 B 更加具體化的內容。另外我們還強調如果一個 B 類型的對象可以在某處使用時,那么 D 類型的對象一定可以在此使用。這是因為 D 類型的每個對象一定是 B 類型的。反之,如果某一刻你需要一個 D 類型的對象,那么一個 B 類型的對象則不一定能滿足要求:每個 D 都是一個 B ,但反之不然。
C++ 嚴格按上述方式解釋公共繼承。請參見下面的示例:
class Person {...};
class Student: public Person {...};
我們從生活的經驗中可以得知:每個學生都是一個人,但是并不是每個人都是學生。上面的代碼正體現了這一層次結構。我們期望“人”的每一條屬性對“學生”都適用(比如一個人有他的出生日期,學生也有)。但是對學生能成立的屬性對于一般的人來說并不一定成立(比如一個學生被某所大學錄取了,但不是每個人都會去上大學)。人的概念比學生的概念更加寬泛,而學生是一類特殊的人。
在 C++ 領域中,一切需要使用 Person 類型參數的函數同樣能夠接受 Student 對象(或指向 Student 的指針或引用):
void eat(const Person& p); // 人人都會吃飯
void study(const Student& s); // 只有學生會學習
Person p; // p 是一個人
Student s; // s 是一個學生
eat(p); // 正確, p 是一個人
eat(s); // 正確 , s 是一個學生,
// 同時一個學生是一個人
study(s); // 正確
study(p); // 錯誤! p 不一定是學生
這一點僅僅在公共繼承的情況下成立。只有在 Student 是公有派生自 Person 類時, C++ 才會按剛才米阿術的情景運行。私有繼承則意味著派生出的某些內容是全新的。受保護的繼承今天暫且不談。
公共繼承和“ A 是一個 B ”的等價性聽上去很簡單,但是某些時候你的直覺會誤導你。比如說,一只企鵝是一只鳥,這是千真萬確的,同只鳥會飛,這是不爭的事實。如果我們在 C++ 中如此幼稚地表述這一情景,那么我們將得到:
class Bird {
public:
virtual void fly(); // 鳥類可以飛行
...
};
class Penguin:public Bird { // 企鵝是鳥
...
};
瞬間我們陷入泥潭,因為這一層次結構中,企鵝竟然會飛!這顯然是荒謬的。那么問題出在哪里呢?
這種情況下,我們成為了一種不精確的語言 —— 英語的受害者。當我們說“ 鳥類能夠飛行”時,我們的意思并不是說所有的鳥類都會飛。在一般情況下,只有擁有飛行能力的鳥類才能夠飛。假如我們的語言更加精確些,我們就能認識到世界上還存在著一些不會飛的鳥類,我們也就能構建出下面的層次結構,這樣的機構才更加貼近真實世界:
class Bird {
... // 不聲明任何飛行函數
};
class FlyingBird: public Bird {
public:
virtual void fly();
...
};
class Penguin: public Bird {
... // 不聲明任何飛行函數
};
這一層次結構比原先設計的更加忠實于我們所了解的世界。
到目前為止,上文的飛禽問題尚未徹底明了,因為在一些軟件系統中,區分鳥類是否可以飛行這項工作是沒有意義的,如果你的程序主要是關于鳥類的喙和翅膀,而與飛行沒有什么關系,那么原先的 2 個類的層次結構就可以滿足要求了。這里也很清晰的反映出了這一哲理:凡事并不存在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對軟件系統而言,最好的設計一定會考慮到這個系統是用來做什么的,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如果你的程序對飛行的問題一無所知,并且也不準備去了解,那么忽略飛行特性的設計方案很可能就是完美的。事實上,這樣做要比將兩者區分開的設計方案更好些,因為你正在模擬的世界中很可能不會存在這一機制。
對于解決上文中的“白馬非馬”的問題,還存在另外一個思考方法。那就是為企鵝重新定義 fly 函數,從而讓其產生一個運行是錯誤:
void error(const std::string& msg); // 定義的內容在其他地方
class Penguin: public Bird {
public:
virtual void fly() { error(" 嘗試讓一只 企鵝飛行! ”);}
...
};
一定要認識到:這樣做不一定能達到預期效果。因為這并不是說“企鵝不會飛”,而是說“企鵝會飛,但是在它嘗試飛行時出錯了”。
如何找出兩者的區別呢?我們從捕獲錯誤的時機入手:“企鵝不能飛”的指令可以由編譯器做出保證,但是對于“企鵝真正嘗試飛行是一個錯誤”這一規則的違背只能夠在運行時捕獲。
為了表達這一契約,“企鵝不能飛行——句號”,你要確認企鵝對象一定沒有飛行函數定義:
class Bird {
... // 不聲明任何飛行函數
};
class Penguin: public Bird {
... // 不聲明任何飛行函數
};
現在,如果你嘗試讓一個企鵝飛行,那么編譯器將對你的侵犯行為做出抗議:
Penguin p;
p.fly(); / 錯誤!
如果你適應了“產生運行時錯誤”的方法,上文代碼的行為則與你所了解的大相徑庭。使用上文中的方法,編譯器不會對 p.fly 的調用做出任何反應。第 18 條中解釋了好的接口設計能夠防止非法代碼得到編譯。因此你最好使用在編譯室拒絕企鵝嘗試飛行的設計方案,而不是僅僅在運行時捕獲錯誤。
可能你承認你的鳥類學知識并不豐富,但對于初級幾何你還是有信心的吧,讓我們拿長方形和正方形再舉一個例子,這沒有什么復雜的吧?
好的,讓我們回答一個簡單的問題: Square (正方形)類是否應該公共繼承自 Rectangle ( 長方形)類?
你會說:“當然可以了!正方形就是一個長方形,這地球人都知道。但反過來就不成立了。”這一點至少在學校里是正確的,但我們都已經不是小學生了,請考慮下面的代碼:
class Rectangle {
public:
virtual void setHeight(int newHeight);
virtual void setWidth(int newWidth);
virtual int height() const; // 返回當前值
virtual int width() const;
...
};
void makeBigger(Rectangle& r) // 增加 r 面積的函數
{
int oldHeight = r.height();
r.setWidth(r.width() + 10); // 為 r 的寬增加 10
assert(r.height() == oldHeight); // 斷言 r 的高不變
}
顯然地,這里的判斷永遠不會失敗, makeBigger 僅僅改變了 r 的寬,它 的高始終沒有改變。
現在請觀察下面的代碼,其中使用了公共繼承,從而使得正方形得到與長方形一致的待遇:
class Square: public Rectangle {...};
Square s;
...
assert(s.width() == s.height()); // 這對所有的正方形都成立
makeBigger(s); // 根據繼承關系, s 是一個長方形
// 因此我們可以增加它的面積
assert(s.width() == s.height()); // 對所有的正方形也應成立
第二次判斷同樣不應該出錯,這也是十分明顯的。因為正方形的定義要求長寬值永遠相等。
但是現在我們又遇到了一個問題,我們如何解決下面的沖突呢?
l 在調用 makeBigger 之前, s 的高與寬相等;
l 在 makeBigger 內部, s 的寬值該變了,但是高沒有;
l 從 makerBigger 返回后, s 的高與寬又相等了。(請注意: s 是通過引用傳入 makeBigger 中的,因此 makeBigger 改變的是 s 本身,而不是 s 的副本。)
歡迎來到公共繼承的美妙世界。在這里,你在其他領域(包括數學)所積累的經驗也許不會按部就班地奏效。這種情況下最基本的問題就是:一些對長方形可用的屬性(它的長、寬可以分別修改),對于正方形而言并不適用(它的長、寬必須保持一致)。但是,公共繼承要求對基類成立的一切屬性對于派生類同樣應該能夠成立——一切屬性!這種情況下,長方形和正方形(以及第 38 條中集合、線性表)的實例都會遇到問題。因此,使用公共繼承來構建它們之間的關系顯然是錯誤的。編譯器會允許你這樣做,但是就像我們剛剛所看到的一樣,我們無法確保代碼是否能夠按要求運行。這件事每一位程序員一定深有體會(往往比其他行業的人要深得多),這是因為許多情況下代碼能夠通過編譯,卻并不意味著它能夠正常運行。
在我們擁入面向對象程序設計的懷抱時,多年積累的編程經驗難道成為了我們的絆腳石嗎?這一點你無需顧慮。舊有的知識依然是寶貴的,只是既然你已經把繼承的概念添加進你大腦中的設計方案庫中,你就應該以全新的眼光來開拓自己的感官世界,從而使你在面對包含繼承的程序時不會迷失方向。假如有人向你展示了一個幾頁長的程序,你也可以從企鵝繼承自鳥類、正方形繼承自長方形這些示例所包含的理念中,找出同樣有趣的東西。這有可能是完成工作的正確途徑,只是這個可能性并不大。
類間的關系并不僅限于“ A 是一個 B ”關系。另外還存在兩個內部類關系,它們是:“ A 擁有一個 B ”、“ A 是以 B 的形式實現的”。這些關系將在第 38 條和第 39 條中講解。由于人們往往會將上面兩種關系其中之一錯誤地構造成“ A 是一個 B ”,因此隨之帶來的 C++ 設計錯誤比比皆是,所以你應該確保對于這些關系之間的區別有著充分的理解,只有這樣你才能在 C++ 中分別對這些關系做出最優秀的構造。
銘記在心
l 公共繼承意味著 “A 是一個 B” 的關系。對于基類成立的一切都應該適用于派生類,因為派生類的對象就是一個基類對象。